徵信社

法律專欄
2021-07-28

一、婚姻之餘贍養費

婚姻對於每個人來說是重要的,有人選擇沒有結婚,寧可單身過一輩子,但前提是身邊要有足夠的積蓄,要能夠養活自己,而選擇婚姻的人,可能因為有小孩,需要開銷與支出孩子的費用,因此如果賺不夠多,可能會有吃緊的現象,所以趁年紀尚輕的時候多打拼存錢,才不會到頭來兩袖清風,需要用到錢的時候身邊卻沒有錢,反倒是到處去借錢,多不好啊﹗因此,不論是否步上婚姻這條路,都要將自己打理好。

就婚姻而言,有人認為是一輩子的事,兩個人因為相愛所以決定步入禮堂,受到親朋好友的祝福,讓彼此是彼此的牽掛,那是相愛的痕跡,組織一個家庭更是希望能夠攜手到老,婚姻顯然成為幸福的保證,正所謂相愛容易相處難,多少人因為其他因素,而導致家庭婚姻破碎,想力挽狂瀾的人卻怎麼樣也無法挽回,傷了多少人的心,不只是對方而已,更甚至是對方的親戚朋友都一併牽連。

因此,現代的人有人對婚姻不再憧憬,不再勾勒美好的將來,轉而實際層面的金錢物質上的考量,一輩子一個人誰也沒選擇,就這樣過了一生,寧可選擇交朋友的想法,誰也沒想要牽絆誰,讓兩人都有各自的空間,過得自在快活,反之在婚姻裡如果有一方背信,一方受到委屈,雙方達成共識選擇結束這段婚姻關係,那麼對方對於己方是否有責任要給付贍養費?而贍養費又是什麼?為何需要贍養費?該如何爭取?是否有條件限制?相信有助於日後對於婚姻的權力行使,所以不要讓自己一直是受害者,法律也是有保護的機制,特別是那些受到不公平對待的人,更需要提出協助。

撫養權 :            


二、贍養費的條件

不論是雙方還是個人的因素,使婚姻關係結束,在現今的社會裡大多數都是雙薪家庭(少部分不是),所以大部分雙方都有各自的財產,因此在離婚前,首先,離婚前應先將財產劃分清楚,而在現有的法律制度下,夫妻的財產制有分三類,一為法定財產制,是為夫妻的財產分開,但離婚時可以請求分配結婚後的財產(須扣除債務),二為共有財產制,是為夫妻財產共有,離婚時將平均分配,三為分別財產制,是為夫妻的財產分開,是無法請求分配婚後財產。

再進行離婚協議書的討論,因為依據民法第1057條解釋為當夫妻判決離婚後,沒有過失的那方若因此陷於生活困難,另一方縱然無過失,也應該給與相當的贍養費,來確保子女的生活品質,所以離婚協議是為將討論出要向對方討多少贍養費的憑據,以確保自身的權益,因為贍養費是保障離婚的當事人能有基本的生活條件,不至於無法生活,再者法院會依照請求者的身分、年齡、謀生能力與生活條件,以及被請求者的財力狀況進行綜合分析,在符合保障請求者個人基本生活所需求的情況下來決定,有時法院會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每人每月消費支出,作為計算贍養費的基礎,所以並不是每個離婚的配偶都可以領得到。

其次,要能讓對方提供贍養費有三個條件,第一,必須是法院判決離婚才能提出,也就是離婚是由法院判定的,若是較和平的協議離婚就不能提出贍養費的要求,第二,只有離婚原因且並無過失的人才能跟對方要求贍養費,先生外遇被太太發現,因此太太打官司判請離婚,太太就能向先生請求贍養費,但先生不能反過來向太太請求,因為離婚的原因是先生造成的,也就是只有一方可提出,若雙方都有錯,就不會判任一方需給付贍養費,第三,離婚會對經濟陷入生活困難的一方,才能提出請求,倘若經濟條件許可,又提出申請,法院將不允許通過。

最後,假如對方還是不妥協,可經由裁判離婚來決定,雙方達不到共識,可由法院來裁定,但是所屬的裁判離婚協定理所要求的贍養費是有條件限制,判決的金額多寡也有特定依據,依民法的規定,有四項條件要滿足,才能裁判離婚請求贍養費,第一,裁判離婚離婚過程必須是非自願,交由法院來決定之,第二,己方在婚姻中無過失,婚姻是共同經營的,他方有過失,己方定能無過失才有符合資格,第三,請求贍養費的人會因為離婚陷入生活困難,現代人往往因為忙碌而忽略另一半,當經濟狀況越好,所要休閒的時間也會變少,所以若是家庭主婦,比較有機會通過,第四,被請求贍養費的人需有支付能力,有支付的能力是重要的,賺得多,相對的要付出的也多,相關財力條件會經由法院去調查。所以,綜合以上論述,有兩類,一類為協議離婚,二類為裁判離婚,都是可以爭取贍養費的方法喔﹗

三、邁向另一個開始

離婚不是人生的終點站,是另一個開始,當愛已悄然離去時,最重要的還是珍惜身邊愛你的人,唯有珍惜身邊的人,才能讓自己過得快樂,俗話說嫁出去的女兒,潑出去的水,雖然是已收不回來,但是也不能讓自己一無所有,有人會選擇投入職場,勤奮的工作賺錢,若是為監護人更是要加倍的勤快,有人則會選擇下一段感情,但是愛的後路是要有錢為基礎的,沒有金錢談不上什麼感情,因為愛是要共同努力,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挫敗,而選擇結束自己的人生,儘管生命苦短,還是有很多事情值得去投入,值得去體驗,人生沒有完全都是贏家,就算有完美的家庭又如何,不代表人生一定是完美的,只是離開的早與晚而已,愛要及時,千萬不要留下遺憾,留一點後路給別人走,道路會走得更寬闊。 

監護權 :       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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