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信社

法律專欄
2017-08-16
【自由時報】 2015-07-27 Jim

夫妻離婚後,前夫仍難忍前妻再交男友?南投縣林姓男子開車與前妻狹路相逢,見她開車載現任男友,拿出木製球棒追打前妻的男友,並揚言「你注意點,不要以為我不敢動你」,南投檢方日前將他以恐嚇罪名提起公訴。

南投縣一名林姓男子,與妻子已離婚,小孩與前妻同住。今年5月底他開車到國姓鄉某1條縣道上,發現前妻的車子就開在前方,於是加快車速超車,並攔下前妻的車子。

林某的前妻見前夫攔其車子,把車停下,並搖下車窗,問前夫:「什麼事情?」林某告訴前妻,有一筆款項最近匯入她的帳戶,該筆錢是他要供孩子念書用的。 林某的前妻聽完後簡單地回應:「好,我知道了!」正準備要開車離去時,林某看到前妻載著現任男友黃姓男子,一時醋勁大發,跑回自己的車子拿出木製球棒,作勢要打黃姓男子,黃某火速開車門逃離,林某一面追一面喊:「你給我注意點,不要以為我不敢動你!」因黃男跑得快,林某未能打到人,悻悻然地開車離去,但黃男氣不過,向警方報案,控告林某妨害自由。

林某雖承認他有拿出球棒作勢打人,但會有此舉動是因他用手摸了一下前妻的臉,黃姓男子就不爽地嗆說:「你把她打打看!」才會被激怒拿出球棒。惟檢察官認為這是他避重就輕的辯詞,不足採信,加上有林某的前妻作證,檢察官日前以恐嚇罪名起訴林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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